当前位置:首页 / 乡村振兴 / 政策解读 / 正文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1〕149号)要求,现将我省组织推荐申报2021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基本条件

申报认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应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突出成果,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2、在国内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制权;

3、已认定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

4、技术创新成果通过实施技术改造,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

5、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技术创新评价指标》、《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附件2);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

3.《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管理办法》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认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属企业直接报省工信厅。

2.请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属企业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推荐企业汇总表(附件1)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1式3份,电子版光盘1份)报省工信厅科技处(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185号A栋603室,联系人:王义萍,电话:0851-86824609)。

附件:

附件1: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docx

附件2: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docx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6月18日


0
<a target="_blank" href="#index02"><img src="/UploadFile/image/20200211/20200211112539_04450.png" alt="" /></a>

下一篇: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 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一篇:黔南州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第二届四次理事会在共青团黔南州委会议室正式举行并成立黔南州农青协会党支部

网友留言评论(0)
 
文明上网 礼貌发帖 0/300
最新投稿
人气排行
精选图文
自定义Html广告